高州
“局领导女婿”诈骗数十万 90后被判十年
近日,高州市人民法院对一名自称是省领导亲戚,专门以帮人调动工作为名实施诈骗的犯罪分子莫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09年8月份,莫某打电话给其亲戚黄某,自称其现在广东省某局工作,并经天津市某主要领导做媒,娶了局长的女儿为妻,可以帮人搞工作调动。黄某信以为真,便委托莫某帮忙将其调进茂名市体育局,将其丈夫调进高州市体育局,将杨某调进高州四中工作。为了骗取黄某的信任,莫某还假冒广东省茂名市委编制办和茂名市体育局的印章,伪造了一份虚假的黄某工作受编证明。接着,莫某又骗取到许某的一张银行卡,并叫黄某将钱汇到该卡上。通过上述手段,莫某先后骗取了黄某人民币31万元。此后,莫某又以帮麦某将其儿子调进阳江国土局,帮江某将其儿子调入广州市工商局为名,先后诈骗到麦某20万元和江某38万元。 事发后,公安机关于2010年9月18日将莫某抓获归案。经查明,莫某是一名仅有高中学历的农民,1990年出生,犯罪时还未满二十周岁。 高州市人民法院认为,莫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矛严惩,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文耀 朱祖永 刘艳) |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