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
高州果农喷洒农药致荔枝绝收工商为其讨公道
近日,高州金山工商所积极调解,化解了一宗消费纠纷案,为金山街道办红粉村的果农梁某挽回损失5000元。 6月22日,果农梁某在丁某经营的农资店购买了四种农药,并将这四种农药自行调配后于当天喷洒在其荔枝果树。岂料3天后,本意为保果的这些果树却出现严重落果现象。果农梁某怀疑其使用的农药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其果园中的荔枝绝收。眼见损失无可挽回,梁某便于6月25日向金山工商所投诉,要求工商部门介入调查,为其讨回公道。金山工商所接诉后,本着“民生无小事”的原则,马上联系售卖该批农药的农药店主丁某一同前往梁某的果园进行调查,经现场勘察,发现喷洒过该混合农药的果树确实存在严重的落果现象。 综合上述情况,最近,金山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召集申诉人果农梁某和农药店主丁某、农药供应商三方人员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三方就责任的界定一度产生分歧,果农梁某认为是农药的质量存在问题,而农药店主和供应商则认为该4种农药都是经检验合格产品,且单独使用从未导致过落果,认定落果现象是果农梁某调兑不当导致药性发生变化造成的。面对纠纷三方僵持不下的情况,该所执法人员根据所掌握的情况,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耐心细致地做好三方的思想工作,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使三方达成了一致协议:由农药店主一次性补偿梁某5000元。梁某事后激动地说:“如不是工商所同志出面为我讨公道,我的损失将无法挽回!”(成城 陈华生 梁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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