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
高州首例醉驾案被起诉 涉案梁某被刑拘
近日,高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梁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向该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是《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高州市首例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而被起诉的刑事案件。 据了解,今年5月24日中午,梁某在朋友家喝喜酒,席间,其喝了数杯60度的白酒,后驾驶车辆回家。当车行驶至高州市大坡桃杏桥头路段时与一辆相对方向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摩托车司机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抽取梁某静脉血查验,梁某驾驶车辆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342mg/100ml,远高于醉酒驾驶80mg/100ml的法定标准,属于醉酒驾驶。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梁某刑事拘留,后对其取保候审。 该案发生后,高州检察院公诉部门迅速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人员组织材料,完善相关证据。公安机关以梁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在确保案件质量的情况下,从权利告知、证据审查、讯问到起诉等一系列工作均快速完成,并迅速将该案提起公诉。 醉驾害人害已。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在提讯时还对梁某及其家属进行了法治教育,指出醉酒驾驶车辆的危害性,同时也告诫大家酒后莫开车,开车不喝酒。(彭立霞 陈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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