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区公交车执行“1米以上收全票”的收费标准 近日,有高州市的群众打电话到茂名晚报反映,高州市区的公共汽车全部执行1米以上要收全票规定,此举违反了国家1.2米以下儿童免票,1.2至1.5米儿童购买半票的政策,增加了群众负担。昨日下午,记者采访时,高州市公共汽车公司的上级公司高州二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属于经营行为,该公司收费完全按照物价部门批准执行,没有违反有关规定。 近日,高州市民梁女士打电话到本报称,她经常带小孩乘坐高州市区的4路公交车,往返于高州城区和高州金山开发区之间。该路公交车票价3元,但是她的小孩才1.1米高,竟然也要买全票。梁女士说,据她了解,小孩1.2米才需要买半票,但她每次提出异议,售票员就指着车门上部的“一米以上收全票”的字说这是公司规定的。梁女士说,城市公共交通应该为市民提供安全、方便、便宜的服务,但她带小孩往返一次就要多给6元钱,这无疑是增加了群众的负担。 昨日中午,记者在高州市区看到,该市的大部分公共汽车车门顶部都有“一米以上收全票”的字样,车门的下部还有一根粗粗的红色“一米线”。一名售票员说,一米以上收全票的政策已经执行多年,如果不满意可以选择不坐公交车。 高州市公共汽车公司是高州二运公司的下属公司。高州二运公司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公共汽车公司的管理人员正好在休假,记者要采访只能找二运公司的黄副总经理采访。 而高州二运公司的黄副总经理说,当地财政并没有对公共汽车进行补贴,所以高州市公共汽车公司目前属于营运企业性质。他说,国家对儿童乘车减免并没有明确规定,所以高州市公共汽车公司规定1米以上要购买全票是属于经营行为,没有违反国家的规定。他说,在高州市物价局批复给公共汽车公司收费的文件中,也没有关于儿童乘车减免的规定。“我们在申请中也没有提出这个规定。”他说。 记者随后在高州市物价局了解到,公共汽车公司的申请和该局的批复的确没有明确规定儿童乘车的减免条件。“好像国家对儿童乘坐汽车是有减免规定的。”一名工作人员说。(岑稳) 相关链接 有关部委文件规定身高1.2米以下儿童免票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中,《汽车运价规则》第十二条规定:成人及身高超过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全票。身高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身高1.2—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车分别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购买优待票。儿童票和优待票按照具体执行票价的50%计算。 《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汽车客运站应当对身高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实行免票,对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身高1.2米至1.5米的儿童按照具体执行票价的50%售票。对享受优待票、免票、儿童票的旅客,道路客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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