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
省直管县财政改革 高州纳入第二批试点
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从7月1日起,高州市正式纳入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第二批10个试点县(市)范围,省与高州市在财政收支划分、转移支付、资金往来、预决算、年终结算等方面建立直接的财政业务往来关系。市级与高州将抓住此次契机,着力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做大做强财政“蛋糕”,不断提高县级财力保障能力,实现我市区域均衡发展。 记者了解到,实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目的是为加快我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简化财政管理层级,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是我省财政体制方面的一次重大改革,也是落实中央决策精神的基本要求。实现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省、市补助资金拨付更稳定及时,有效缓解县级财政紧张的局面,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资金拨付结算省直接到试点县,减少市级转拨环节,提高财政资金拨付效率;理顺市与试点县的财政收支关系,明确了市级在财力上继续对试点县的帮扶责任。 目前,省直管县财政改革主要是财政资金管理方式上的改变,今后市级需要配套给高州市的补助资金,仍将按相关规定足额安排,继续给予高州大力支持。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是通过完善体制、激发活力,更好地发挥财政体制在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方面的效果,而不是由省财政对试点县的收支进行“大包大揽”。市级与高州将抓住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契机,着力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做大做强财政“蛋糕”,不断提高县级财力保障能力,实现我市区域均衡发展。(梁奈 陈海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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