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任命黄晨光同志为高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黄晨光同志为高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市委书记、市长何志强,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李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铁辉、练锋、黄武、王茂生、张旅明出席会议。市法检两院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出席30名,到会26名,符合法定人数。 李强在会上介绍了黄晨光同志的简历。 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依法任命黄晨光同志为高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议接受何志强同志辞去高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表决决定黄晨光同志为高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黄晨光在会上作了履新讲话。他表示,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任命他为高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他为高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倍感光荣,深感责任重大,更对高州的发展充满信心,今后将切实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全力为高州人民服务,绝不辜负高州市委、市政府以及全市人民的期望。一是深入调研,虚心请教,全面了解高州的社情民情;二是团结干事,自觉维护以何志强为班长的市委团结,落实部署;三是围绕社会发展大局,以效果讲话,加快高州科学发展;四是改善民生,为民谋福祉。五是依法行政,干净干事,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务实清廉。 会上,何志强向黄晨光颁发了任命证书,并作了重要讲话。他说,市人大常委会干部素质高,工作实效好,成绩令人非常满意。希望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发杨优秀传统,支持黄晨光同志做好工作;继续实施依法监督,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好关,献好策。 黄晨光同志简介 黄晨光,男,汉族,1969年8月出生,广东徐闻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09-1992.07 华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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