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高州市大坡镇最近荣获“广东省生态乡镇”称号。这是我市开展生态村镇创建以来首个获得省环保厅授予的省级生态镇,填补了我市生态示范镇的空白。至此,全市已创建市级生态村18个、省级生态示范镇一个。 据了解,“广东省生态乡镇”的评选标准包含5大基本条件、16项具体指标,包括制定科学有效的生态保护规划、高效运作的环保机制、优良的生态环境质量以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社会公众参与等方面的考核。 多年来,大坡镇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是我市林业生态示范镇。从2014年开始,该镇全面启动创建省级生态示范镇创建工作,通过加强基础环境、生态环境、服务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等六大建设,着力打造以农业、商贸为一体的生产基地,初步形成了生态环境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全镇现有林业面积22.9万亩,生态农业园24万亩,竹林茂密,水资源丰富,保护区内的生态植被覆盖率达到98%以上,形成了良好的生态系统链。 该镇在发展生态农业的同时,积极通过抓环境规划、抓环保设施建设、抓环境管理和抓环保宣传,实行全民总动员齐抓共建,全镇形成了全民自觉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目前,该镇已建成1000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建成垃圾转运站一座,完善了垃圾清运设施建设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及清运工作,并把垃圾处理场的服务范围辐射到周边镇村。 此外,该镇还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收集管网建设,实施25个村共计200公里的入村公路村村通,设立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关闭了小型造纸厂10间,养猪场30多间,取缔了小型冶炼厂6家,搬迁了中型炼锌厂1家,无害化公厕建设达80%,农户卫生厕所无害化达98%,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使用占全镇人口75%以上,全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农村水源合格率达100%。(陈牧云 傅锦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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