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雄身为分界镇东方村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违反财经纪律并骗取国家种粮补贴……给予李雄党内警告处分。”近日,高州市纪委在“拍蝇”上再下狠招,在全市点名道姓通报了5起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这是继去年11月份以来该市纪委第2次在全市点名道姓通报农村基层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彰显了该市纪委对群众身边嗡嗡乱叫的“苍蝇”严肃查处、决不姑息的决心。 这5起典型案例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有3起:高州市分界镇东方村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李雄未按规定将村集体收入纳入财政结算中心统一管理、并以虚报种粮补贴面积方式骗取国家下拨的种粮补贴资金,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高州市云潭镇读岗村委会干部古昭凡在协助政府从事发放种粮补贴工作过程中,不如实采集符合种粮补贴人员的身份信息,不及时向相关当事人反馈补贴发放情况,工作失职,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高州市长坡镇旺利村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刘庆全在协助政府从事土地审批工作过程中,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村民张某某以伪造的资料取得木铺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导致该宗土地的权属纠纷加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另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开除党籍处分的各1起:高州市根子镇高科村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林文权擅自决定将集体山林以明显低于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的价格承包给公司,并侵吞村委会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构成违反财经纪律和职务侵占违纪,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高州市南塘镇蓝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梁树光组织村民将梁某某种植在蓝田村委会的3000棵海南焦树全部砍断,并将梁某某搭建的鸡舍损毁。梁树光因破坏生产经营罪被高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该市纪委表示,这些案例反映了一些地方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够,少数基层党员干部作风不实,法制意识、服务群众意识、廉洁从政意识和纪律观念不强。接下来该市各级纪委将继续结合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继续对那些任性妄为、损害群众利益的“苍蝇”挥拍,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留死角,坚决做到对“拍蝇”零容忍,让苍蝇无处遁身。(高纪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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