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州法院法官不远千里奔赴湖北省江北监狱巡回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成功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官辛苦了,谢谢你们!”临别之际,原、被告动情地紧紧握住法官的手,泪流满面,不停道谢,冰冷的监狱高墙内,气氛感人而热烈,洋溢着如沐春风般的司法温情。 今年2月7日,徐某向高州法院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诉称其和卢某是再婚夫妻,婚前各自抚养一个儿子,双方于2009年3月登记结婚后不再生育子女,婚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因生活琐事而争吵,卢某又于2014年初因犯抢劫罪被判入狱11年,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卢某则坚决不同意离婚。 该案由高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绍担任审判长,长坡法庭负责人钟伟强承办案件。合议庭在认真审阅起诉材料、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后,发现卢某在湖北省荆州市江北监狱服刑,徐某生活困难,靠打零工维持生计且离婚意愿强烈,双方已无和好可能。如果法院迳行判决离婚,很可能会严重影响卢某的思想状况,不利于其服刑改造,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路途又太遥远所需费用较大,徐某可能无法负担。鉴于案件的实际情况,为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促使案件顺利解决,审判长决定巡回审理案件。辗转1300多公里后,合议庭成员到达湖北省荆州市江北监狱,开庭审理该案。 法官不辞劳苦千里而来,让卢某深受感动,瞬间热泪盈眶,原来的抵触情绪一下子就消失大半。在庭审调解阶段,审判长抓住时机,对卢某说明原告的生活艰辛和酸楚,并从有利于孩子成长、家庭和睦、服刑改造等角度出发,对卢某进行了真诚耐心的劝解。卢某对法官的尽责尽心十分感激,对自己以往的行为深感内疚,愿意接受法院调解。当着徐某和法官的面,卢某深深致歉,表示自己之前的行为不当,给徐某带来伤害。徐某也对卢某表示谅解,安慰他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重新做人,还将自己身上仅有的500元交给卢某作为生活费。最后,原、被告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在离婚协议上签字按印。至此,一对曾经矛盾重重的夫妻终于得以好聚好散。(朱文军 彭德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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