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
高州市司法局“大调处”见成效
今年初以来,高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注意抓住影响和谐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原则,使潜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横到边、纵到底,确保矛盾和问题的解决不出辖区、不出单位、不出系统,有效地防止了突发性大规模群体事件和集体上访案件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制效果。 一是加强对全市矛盾纠纷集中开展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领导和指导,成立了专门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实施方案,对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此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明确目标,确保四个到位,即是“排查到位、调处到位、防控到位、宣传教育到位”。三是警力下沉,实行“三同”。抽调机关70%干部下基层,与基层司法所人员同吃、同住、同排查调处,确保活动的有效督导和指导。四是突出重点,严格执行制度。五是充分发挥“大调解”格局和“三个调解”有机衔接的作用和优势,建立和完善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预防控制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长效工作机制。六是加强督促检查,绩效挂钩。该局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绩效,与年度综治维稳工作考评考核挂钩。(叶植生 李可坚 练鹏) |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