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未成年女孩遭受性侵犯的恶性案件时有发生,给受害女孩带来严重的创伤。来自高州市妇联的调查报告显示,2007年至2009年,该市各级妇联共接访了12宗未成年女孩遭受性侵犯来信来访案件。而遭性侵犯时尚未满14岁的女孩,2007年占33%,2008年占50%,2009年竟上升至60%。未成年女孩遭受性侵犯年龄趋向低龄化,这不能不引起社会的重视。 现状:未成年女孩遭性侵趋向低龄化 据了解,这项调查是高州市妇联在今年“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开展的,旨在有效预防未成年女孩遭受性侵犯,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调查报告显示,2007年至2009年,该市各级妇联共接访了12宗未成年女孩遭受性侵犯来信来访案件。其中2007年3宗,2008年4宗,2009年5宗。这些遭受性侵犯的女孩,未满14岁的5人占41.7%,14至16岁的4人占33.3%,16至18岁的3人占25%;身体正常的有10人占83.3%,不正常的2人占16.7%;这些女孩大多家庭存在缺陷,其中孤儿1人占8.3%,留守儿童8人占66.7%人,单亲家庭1人占8.3%。半数女孩遭受性侵犯后选择了报警,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共有6名犯罪分子被批捕5人被判刑。 高州市妇联有关专家指出,从上述调查数据来看,一是未成年女孩遭受性侵犯年龄趋向低龄化,未满14岁的女孩,2007年占33%,2008年占50%,2009年占60%;二是未成年女孩遭受性侵犯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三是未成年女孩身体正常的居多;四是绝大多数遭受性侵犯的未成年女孩都是留守儿童;五是未成年女孩遭受性侵犯后大多数都选择报警;六是由于未成年女孩年幼无知,多次受侵害也不懂得保留罪证,致使司法机关无法取证,罪犯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 剖析:四大原因致未成年女孩频遭性侵 是什么原因导致未成年女孩频频遭受性侵犯?高州市妇联有关专家从多个角度进行了分析。 其一,监护人对未成年女孩的监护力度缺失。通过对案发情况分析发现,被害的幼女很多是留守儿童,他们的父母常年双双在外打工,因此只有将孩子托给家里的老人照料,而这些老人又大多年老体弱,还要兼顾家务,往往无法真正对孩子进行监护。监护力度的缺失,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其二,父母缺乏对未成年女孩的性安全防范教育。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父母很少对未成年女孩进行早期的性防范教育,没有提醒她们在与异性相处时,注意辨别什么样的行为是恶意的要加以拒绝。因此,不谙世事的未成年女孩在受到性侵害时,不懂得自我保护与防范,甚至认为是大人在和自己做游戏,在身体受到伤害后,也不知道及时告诉父母,寻求家长的帮助,致使她们多次被侵害。 其三,发生在农村的未成年女孩受害案件与农村的地理环境有关。农村地区,群众居住地集中,在村庄以外,往往是大片的田野,这给上学、放学独自回家的未成年女孩造成很大威胁。即使在村子里,因农村居民都是单门独户,如果孩子在家里玩耍没有家长监护时,犯罪分子很容易将未成年女孩诱骗至家里或者无人处实施侵害。 其四,不良社会风气客观上助长了此类案件的高发。现实社会、虚拟网络中,各种淫秽视频、涩情文字、裸露图片泛滥,对人的伦理道德观念造成巨大冲击,在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犯罪分子很容易将罪恶之手伸向幼小无知的女孩,满足自己的淫欲。 应对:各方携手保护未成年人 如何有效预防未成年女孩遭受性侵犯?妇联专家指出,这有赖于各方携手,用关爱为未成年女孩织就防护之网,让犯罪分子无从下手。 招数一:父母必须多个心眼,加强对未成年女孩的监护。父母外出打工一定要为留守女童选择好合适、尽责的监护代理人,尤其要避免选择那些因种种原因长期处于“性饥渴”状态的成年异性,即使是自己的亲属和朋友也不例外。作为监护人应提高警惕,留心她们的学习和生活,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采取相应对策。 招数二:加强对女孩子的自我保护教育和适当的性知识教育。平时,父母要教育女孩不要轻易接受别人的东西。孩子天真无知,一些小小的食品,就容易使孩子上当受骗,带来巨大的灾难。同时,父母、学校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孩子讲解有关的生理知识,加强对她们性保护知识方面的启蒙教育,提高她们辨别和防范性侵害的意识和能力。一旦遭到不法之徒的侵害,能及时向老师、监护人述说,及时向司法机关告发,对犯罪分子予以有力打击。 招数三: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和宣传的力度。对强奸、猥亵幼女的犯罪行为,政法部门要从重、从快予以严厉打击,以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力。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大普法力度,让广大群众懂得侵害未成年女孩的行为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未成年女孩的良好氛围,让犯罪分子没有可乘之机。 招数四:妇联牵手,筑起爱心墙。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二是各级妇联要加强家庭教育工作,重视做好家长、尤其是母亲的教育工作,使他们真正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三是妇联干部要加强对辖区智障、年幼女童的关注,关心、帮助智障少女。四是建议社区、派出所、村委会加强对辖区人口及流动人口的管理和对重点人口的监督。(柯泽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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