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家属说医生就是开了这种药 一个姓谢的甲亢患者,在高州广南医院看病,回家吃药后病情有变化,送到高州另一间医院抢救无效不幸死亡。事发后,死者家属到广南医院讨说法,双方昨日傍晚终达成协议,家属初步答应广南医院3.5万元的赔偿。 家属投诉医院的药“有事” 昨日上午,本报接到一位姓谢的读者反映,称其姐姐谢×莲,11月30日在高州分界广南医院看了甲亢病后,把药带回家吃,吃完之后不到一个小时发生休克,马上被送到其家所在最近的另一间医院抢救,至12月1日凌晨2时许,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谢某说,当初患者曾问了开药的医生,医生说,可以开一个疗程的药回家服用,吃完之后再来复查。现在出事了,家属都怀疑是医生开的药“有事”,吃后导致出现剧烈反应至休克。家属找到广南医院,院方仅答应赔5000元。家属认为严重不公,要院方赔7万元。 昨日下午,记者赶到高州广南医院,发觉多位家属或亲属在医院近10米宽的侧门处聚集。 见记者来到,死者的弟弟谢某向记者介绍,死者名谢×莲,今年50岁,高州根子南邦人,过去曾有甲亢病动了手术,近段时间甲亢病复发,觉得疲劳很不舒服,脚肿等,经人介绍,和家人于11月30日下午到高州分界广南医院就诊。主诊医生说是甲亢心脏病,开了一个疗程的药给其带回家吃,嘱其吃完后再来复查。谢某说,这些药有4种,一次吃8粒。当天晚上6时许,谢×莲吃了第一次药,还未到7时即出现休克。家人慌了手脚,送其到附近的另一间医院抢救,到第二日凌晨2时许,抢救无效不幸身亡。其家属就此曾向别的医院的医生请教为何如此,有医生称“九成是补钾过量致休克”。记者问,是否有这么一种情况,医院在抢救过程中也可能出差错导致病人死亡呢?谢某肯定回答:不会,因为病人送医院时已休克。 事发后,医患双方在有关部门协助下曾多次协商,无果,广南医院仅答应赔5000元,家属称无法接受。 院方答应赔3.5万 昨日下午4时许,广南医院两位副院长丁某、张某向记者解释,患者几年前曾做了甲亢手术,来医院做心电图时,发现心衰,但患者又不肯住院,当时的主诊医生是外请的专家,来自广西玉林。死者谢某吃了自家医院的药死在别家医院,却来本院要7万元赔偿,医院很难接受。他们称,尽管并不能证明是医院过错,但为了息事宁人,经双方反复协商,最终答应赔偿3.5万元给死者家属了事。(黄楚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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