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销组织“主任”何某鸿伙同他人强迫、恐吓他人加入非法传销组织未果后,通过上线“经理”安排三个青年男子对受害人进行非法拘禁并殴打、恐吓和拍裸照等。近日,该名“主任”被高州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去年10月28日,受害人罗某娇从江门坐车到高州找朋友许某灵,两人见面后,许某灵将罗带到该市环城东路的一间出租屋内。晚上9时,一名男子来到出租屋,说他们是做连锁加盟推销行业的,要求罗某娇花几天时间了解他们的业务。罗某娇知道他们是传销组织成员后要求离开,其他传销成员见状随即拦住房门不让其走。第二天早上7点,该传销组织“主任”何某鸿来到出租屋,一入门就拍桌子大骂罗某娇,要求罗某娇加入其行业。罗某娇不从,何某鸿便命令其蹲墙角,派人24小时看守,天天上课“洗脑”。10月30日,何某鸿等人胁迫罗某娇写申请书声称自愿加入其传销组织,罗某娇被迫写到一半后便借口上厕所,后在厕所里割腕自杀。几分钟后,何某鸿等人破门而入让她捡回一命。第二天早上,何某鸿等人通过上线“经理”叫来三个青年男子看管罗某娇,三人一来到就对罗某娇进行殴打,搜查罗某娇身体,将其身上钱物全部拿走,威胁罗某娇给家人打电话要求寄钱过来。罗某娇姨妈同意寄钱后,三人又强迫罗某娇写下所谓的“承担书”,强行脱去罗某娇衣服拍裸照,多次对其进行殴打。罗某娇无奈便用头去撞墙,三人只好放其离开。罗某娇回到江门后,在其姨妈陪同下前往高州公安局报案。公安民警在罗某娇的辨认下前往案发出租屋将何某鸿等人一举抓获。 据了解,罗某娇是通过其在深圳龙岗打工时认识的朋友许某灵介绍来高州的,罗某娇对其完全没有防范之心,正是过于轻信朋友情谊而误入歧途。承办法官告诫广大市民,非法传销组织作案手法变化多端,往往通过介绍工作、谈恋爱、合伙做生意、就学、找朋友玩等手段,欺骗他们所认识的人加入传销组织,对不从者,轻则威逼胁迫、恐吓,重则殴打、拘禁、拍裸照等,甚至出现不少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例子。承办法官提醒市民,对一般朋友介绍前往某处务工、就学等,要先向有关部门详细了解有关情况,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前往;同时,要通过正规途径参加务工、就学,切莫随便轻信他人。(朱文军 文耀 朱祖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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