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工商局致力维护农民利益受赞扬 高州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积极与农业等职能部门协调,于近日为55户因种子问题造成早稻失收的农民讨回经济损失76040元。这些农民感慨地说,“12315”关注农业,关心农民,真不愧是农民利益的“保护神”。 今年6月底,高州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该市山美街道办山美管理区山瑶汉村村民曾某等人书面投诉,称因购买了高州市某服务部出售的早造种子出现问题,造成早造水稻无法收割,损失惨重,要求赔偿损失。该中心接到投诉后,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实地进行调查。经调查,今年2月16日,曾某等人在高州市某服务部购买了“神州2号”、“特优多系1号”、“Ⅱ优92”、“天优998”等早稻种子。播种插秧后到早造收获季节,在其他品种水稻顺利收成的情况下,这些品种的水稻普遍出现了禾苗生长参差不齐、四阶段抽穗等现象,造成大部分水稻谷穗干瘪、干枯,涉及水稻面积20多亩。与此同时,该中心还陆续接到该市泗水、古丁、东岸等乡镇群众的投诉,经核实、统计,该市约有70多户、800多亩的稻谷因播种了上述稻种而失收,不少群众为此多次进行投诉,甚至有集体上访的苗头。 该中心从维护农民利益着想,多次召集种子经销商高州某服务部和种子供应商茂名市某良种公司以及农民群众进行调解、协商。但由于赔偿金额过低,农民群众对此不满意,不同意调解。该中心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要求该市农业部门介入调查处理。为了进一步掌握情况,该中心与农业部门的有关同志再次来到实地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与同时期其他种子的水稻生产情况对比,这些种子的水稻生长情况较差,分阶段抽穗的情况较为普遍,同一片田里的水稻就分成了黄熟、已钩头、未完全灌浆、抽穗扬花等几个阶段,还存在干枯、颗粒不丰满等现象,在成熟收获季节还有约占45%的水稻无法收成,就算有一些农田勉强能够收割,稻谷产量也只有正常产量的一半左右,给农民群众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最后,该市农业部门和12315投诉举报中心从维护农民利益和维护稳定大局出发,经过多次调解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同意按每亩100元或每市斤种子赔偿4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目前,该市已有55户农民领到了种子公司的赔偿款,赔偿金额达76040元,有力地维护了当地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成城 刘国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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