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奋发有为,我市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经省统计局初步核定,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突破2000亿元,达到2160.2亿元,增长13.2%,总量居全省第7,增速位列全省第5。另有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投资、地税收入增速排全省第1。这是茂名连续三年多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位居全省前列。 2013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形势,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各项工作部署,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全市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呈现出“经济总量扩张,发展速度加快,实体支撑有力,内生动力增强,效益稳步提升,民生明显改善”的良好局面。 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 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201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达到2160.2亿元。其中第一产业373.2亿元,增长3.3%;第二产业893.4亿元,增长15.0%;第三产业893.6亿元,增长15.2%。 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市主要指标增速排位继续靠前。纳入监测的18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中,我市有10项指标排在全省前10位。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投资和地税收入增速排第1位;出口总额和实际利用外资增速排第2位;进出口总额增速排第3位;人民币存款余额增速排第4位;GDP增速全省排名比上年提升5位。 在壮大全市经济总量中,县域经济贡献巨大。2013年,6个县(市、区)实现生产总值(GDP)1766.7亿元,增长13.2%,占全市GDP的比重为81.8%;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分别高出全市增速11、7.6、6个百分点。 实体经济支撑有力 2013年,我市实体经济发展势头良好,有力支撑了全市经济总量的扩张,促进了经济跨越式发展。 农业经济形势稳定。2013年,全市完成农业总产值583.8亿元,实现增加值373.2亿元,增长3.3%。受“尤特”等台风影响,除了粮食产量有所减产外,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等均稳步增长。 工业生产较快发展。2013年,全市规上工业完成总产值达到2074.1亿元,实现增加值529.1亿元,增长17.1%,增速居全省第9位。其中重工业增长15.5%,轻工业增长31.5%。 第三产业增长较快。2013年,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893.6亿元,增长15.2%,比2012年提高7.1个百分点。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567亿元,同比增长18.0%,居全省第4位;人民币贷款余额637.1亿元,同比增长18.1%,居全省第11位,人民币存贷比为40.66%,比上年提高0.05个百分点。 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2013年,固定资产投资成为拉动我市经济增长的重要“一极”,内外需求的增长,也为经济加快发展注入了新的内生动力。 投资保持高位增长。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60.5亿元,增长54.6%,其中工业投资383.8亿元,增长75.9%。反映投资内生动力的民间投资474.1亿元,增长79.1%;基础产业投资266.6亿元,增长33.8%。在建项目2178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03个。 内需消费市场平稳增长。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08.8亿元,增长11.8%。其中批发业零售额915.3亿元,增长11.8%;住宿餐饮业零售额93.5亿元,增长11.7%。 外需市场较快增长。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12.2亿美元,增长17.7%,增速居全省第3位。其中出口总额8.1亿美元,增长28.1%,增速居全省第2位。全年实际利用外资增长43.3%,增速居全省第2位。 用电量平稳增长。全年工业用电量50.5亿千瓦时,增长5.0%,增幅比2012年提高2.2个百分点。 经济效益稳步提升 在经济总量扩张的同时,2013年我市经济效益也稳步提升。 财税收入稳步增长。全年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0.3亿元,增长15.6%。来源于茂名市财政总收入417亿元,增长18.1%。全年完成税收总收入319.3亿元,增长7.7%。 工业经济效益向好。2013年1-11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9亿元,增长39.1%;实现税金159.6亿元,增长10.3%;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37.4亿元,增长13.4%。 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初步测算,2013年全市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20036元,增长11.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808元,增长13.7%。 物价水平保持稳定。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1%,顺利完成年初制定的涨幅4%的调控目标。 民生改善明显 2013年,我市财政支出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民生改善明显。 财政支出倾向民生。全年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支出达157亿元,增长9.5%,占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5.1%,较去年同期提高0.5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全面加强。2013年,培训农村劳动力3.99万人,转移就业8万人,新增城镇就业7.5万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81.2%、99%和98.5%。低保城镇和农村月人均补差分别比上年提高116元和35元,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0元,住院支付比例提高5至15个百分点。(邓义深 罗振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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