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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财政支农资金首次进行竞争分配
高州市以全省第一的佳绩争得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省级示范区项目,每年可获扶持资金810万元 日前,高州市代表茂名参加全省2009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省级示范区项目竞争,最终以427分名列第一。高州市成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省级示范区后,将从2009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810万元的扶持,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区改造排灌系统和机耕道路系统。 省财政厅组织了这次全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竞争立项。此次竞争立项的项目有两类,分别是2008年新增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2009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省级示范区项目。全省12个县(市、区)竞争2008年新增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前9名为优胜者;l0个县(市、区)竞争2009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省级示范区项目,前4名为优胜者。经自愿报名和择优推荐,评审会按照专家独立评审、申报单位演讲和答辩、评审组公开评分、公布评审结果的程序进行。高州市通过竞争,以全省最高分成功争取到2009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省级示范区项目。 这次全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竞争立项,是我省财政支农资金首次进行竞争分配,是我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竞争分配改革的具体措施之一。高州市以第一名的佳绩脱颖而出,展示了我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水平。(关若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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