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居民可支配收入18402.7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322.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19.9元 据国家统计局茂名调查队对城乡一体化住户抽样调查显示,2016年,茂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实现 “十三五”的良好开局。 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 调查显示:2016年,茂名居民可支配收入18402.7元,比上年增加1555.4元,增长9.2%。按常住地划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322.6元,比上年增加1925.8元,增长9.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19.9元,比上年增加1295.9元,增长9.8%。 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9.7% 2016年,茂名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0268.2元,同比增长9.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55.8%,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8.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3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5126.5元,同比增长10.2%,是可支配收入的主要来源;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434.0元,同比增长9.3%。 促使居民工资增长的原因:一是全市深入实施“千人创业带动万人就业”工程,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居民创业积极性,市场主体数量激增,就业向好;二是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助推居民工资性收入水平稳步上升。 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平稳增长7.6% 2016年,茂名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314.5元,同比增长7.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2.6%,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0.5%,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337.5元,较上年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507.2元,较上年增长8.5%,增速略高于城镇。 居民经营净收入平稳增长的原因:一是政府主推产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实体经济稳定增长;二是“商事登记”和“营改增”等改革简化了行政审批程序,减轻了企业负担;三是农产品产量、价格提高,拉动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增长。 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增长8.6% 2016年,茂名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505.8元,同比增长8.6%,占可支配收入比重8.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2386.4元,同比增长7.8%,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0.2%;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810.8元,同比增长11.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6%。财产净收入增长主要是居民投资理财意识增强,社会投资渠道增多,土地和房屋租金连年升高,助力城乡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 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增长9.4% 2016年,茂名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4314.2 元,同比增长9.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3.4%,比重仅次于工资性收入。其中,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472.2元,增长5.3%;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5768.0元,同比增长10.5%。2016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城镇职工人均养老金提高至每月2061元,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随着整体工资标准普遍提高,外出务工人员收入增长,寄带回的转移收入增加。 农村收入超全省均值 2016年,茂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19.9元,比全省均值14512.2元略高,在粤东西北12市中排第一位。茂名农村居民收入同比增长9.8%,增幅大于全省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 城乡收入差距缩小 “十二五”期间五年,茂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五年连续增长且增速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城乡收入差距不断缩小。至2016年,茂名城乡收入比为1.61,较2010年下降0.26,城乡收入差距在粤东西北12市中最小。 消费支出结构优化,居民生活水平提高 2016年,茂名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480.1元,同比增长8.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266.1元,同比增长6.3%;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698.2元,同比增长9.9%。 消费结构升级,重视交通、教育、健康消费 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进一步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消费结构逐渐优化升级。2016年,茂名居民人均食品消费5410.0元,同比增加374.9元,增长7.4%。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40.1%,比上年缩小0.4个百分点。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和医疗保健等三大类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为11.5%、10.8%、7.8%,比重较2015年分别扩大1.9%、1.3%、0.7%。其它各类消费均有增长。 消费观念变化,渐趋发展型享受型消费 经济的发展和收入的增长促使居民消费观念从传统的以衣食为主的生存型消费转向提升生活质量的发展型享受型消费。2016年城乡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7.9%和42.1%,较2015年分别下降0.2和0.5个百分点,城乡衣着类消费比重分别为6.6%和6.3%,不足一成。而城镇居民消费增速前三名为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娱乐和交通通信,增速分别为9.1%、8.7%、8.1%,农村居民这三大类消费支出的增幅均大于10%,发展型享受型消费支出增加。 城镇消费增速低,动力不足 2016年,茂名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同比增长6.3%,农村增长9.9%。城镇居民消费涨幅低于农村3.6个百分点,比2015年收窄3.5个百分点。分类别来看,城镇居民八大类消费支出增长幅度都低于农村增幅,与上年对比仅衣着类涨幅扩大。由于收入增长趋于稳定,房价持续高企,导致城镇居民储蓄倾向加强,生活消费支出呈现疲软状态,消费动力不足。 农村蕴含消费潜力 2016年,茂名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698.2元,比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低4567.9元。农村居民收入连年较快增长,蕴含着较大的消费潜力。但农村消费观念仍传统保守,农村城镇化程度还不高,直接制约农村消费增长,有待挖掘。 促进居民增收,改善生活的建议 “十三五”时期,全面实现居民收入翻番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攻坚阶段。促进居民增收,改善居民生活质量依然任重道远。 稳定经济增长,夯实增收基础。经济发展是居民增收的基础,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着力点在于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壮大“高精尖”主导产业和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大对主导产业项目建设、人才建设、资金需求等方面的扶持力度,鼓励发展电子商务、商贸物流等新型产业,推动产业层次向更高级别发展,保证经济增长带动居民增收。二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根据地区特色,因地制宜,创新农业发展模式,建立集生产、旅游休闲于一体的新兴农业产业链模式,全面推进乡村旅游,积极利用电子商务创新宣传方式,促进农村经济从“传统”向“现代”转型升级。 促进创业就业,激发增收活力。继续深入实施“千人创业带动万人就业”工程,全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实现高质量就业。一是加强创业就业培训。帮助劳动力资源进行整合再分配,对劳动力进行对口企业推荐,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二是充分利用优质劳动力资源。解决好大学生就业问题,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落实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创业带动更多就业;三是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加大对新兴产业如电子商务、特色农产品创业的扶持力度,突出改革红利作用,为个体、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带来更多发展空间,吸纳广大青壮劳动力,促进居民增收。 加强社保建设,筑牢增收底线。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增加社保扩面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首先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体系,健全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降低农村在养老、医疗、教育等方面的负担,间接提高农民收入;其次要继续实施精准扶贫战略,扶持贫困户脱贫增收,筑牢底线。 改善消费环境,挖掘消费潜力。释放消费潜力,要拓宽供给渠道,创造良好消费环境:一要优化供给结构,平衡供给需求。继续发力加强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各类生活消费配套设施,增加消费供给品类,提高消费供给质量;二要着重提高农村消费水平,拓宽农村消费渠道。加快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村文化娱乐设施的覆盖面,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和物流建设,实现互联网农村全覆盖;三要改善消费环境,进一步完善商品质量技术监督体制,规范服务业合规合法经营标准,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使市场健康良性发展。(邹慧 王心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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