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改善人民收入整体水平,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是我国提出实现“民富”目标的两个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茂名市每年都将提高居民收入进而改善民生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回顾过去五年,茂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民生改善。展望未来,收入翻番目标可期。 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增幅趋稳 国家统计局茂名调查队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茂名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02.7元,较2011年增加8001.9元,累计增长77%,年均增长12.1%,扣除物价因素,年均实际增长9.4%。“十八大”五年间,茂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呈先高后低逐步趋稳态势, 2013年增幅较2012年提高3.8个百分点。2014年国内经济进入新常态,居民收入增长趋缓,2014年-2016年三年分别增长11.4%,10.4%,9.2%。 居民收入增速高于人均GDP 2012-2016年五年间,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保持同步增长。从走势看,全市人均GDP增速同样呈先高后低态势,2013年后茂名市经济发展放缓,人均GDP增速从11.9%降至6.4%,居民收入增长同步放缓,实际增速从13.9%降至6.5%;从平均数看,茂名居民年均收入实际增长9.4%,较人年均GDP 8.0%的增速高1.4个百分点。 农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收入比逐年降低 分城乡看,2016年茂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322.6元,比2011年增加9160.6元,累计增长64.7%,年均增长10.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19.9元,比2011年增加6375.9元,累计增长78.3%,年均增长12.3%,农村居民年均增速较城镇居民年均增速高1.8个百分点。随着农村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比逐年降低,收入比由2012年的1.690:1降至2016年的1.606:1。 增速快于全省均速,绝对数仍落后 从平均增速看,“十八大”五年来茂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1%,比全省平均值高2.2个百分点。从绝对数看,2016年茂名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02.7元,比全省的30296元低11893.3元,仅达到全省居民人均收入的60.7%,差距仍然较大。 收入来源多样化,工资仍为主要拉动力 从收入结构上看,2013-2016年四年中,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三大类收入的绝对额保持每年递增势头,至2016年,绝对额分别达到2314.5元、1505.8元和4314.2元,共占可支配收入的44.2%。但工资性收入的主体地位未变,2016年工资性收入10268.2,占可支配收入的55.8%,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3个百分点,仍为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拉动力。 经济发展放缓,居民收入增长趋缓 随着经济发展趋缓进入新常态,茂名居民收入增长步伐逐步收窄。居民收入增速也逐年放缓。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从2012年的9.7%降至2016年的6.1%,收窄3.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从2012年的12.8%降至2016年的7.2%,收窄5.6个百分点。 工资性收入水平偏低,增收主导力量不足。从四大类收入结构看,2013年-2016年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均超过55%,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但据2016年广东省各市平均工资排行统计,茂名市平均工资水平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排名第18位,较为靠后,平均工资水平偏低直接制约居民收入增长。 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拉低城镇居民增速。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逐步打破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形成了新型的城镇内二元结构。一方面,部分农村劳动力以农民工的身份进城;另一方面,城镇区划的改变,使部分农村摇身一变成为城镇。这使城镇常住人口数量增加,但这部分居民收入水平并未达到城镇标准,拉低了城镇居民整体收入增速。 收入渠道少,农村居民增收困难。以种植业为主的传统农村居民是增收大军中的“困难户”。“十八大”以来五年间,城乡收入比虽有降低,但收入绝对额差距仍在扩大,从2012年6519.6元扩大到2016年8802.7元。文化程度低、家庭人口多、收入来源单一、创业就业困难等多方面因素制约,使农村居民增收的难度加大。 实现“民富”目标仍需多方努力 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测算结果显示,2020年要实现收入翻番的目标,则2017-2020四年居民人年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需在3.6%以上。要率先至2018年实现翻番目标,则2017-2018两年居民人年均收入实际增速需在7.4%以上。根据历史数据预测,提前实现翻番目标仍有困难,居民增收仍需多方努力。 做好产业升级,发挥地区特色,保证经济增长。一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壮大“高精尖”主导产业和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产业层次向更高级别发展,保证经济增长带动居民增收。二是因地制宜,发挥地区产业优势,发展特色农业产业。 提高工资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增强主导力量。一是政府可对比全省或邻近地级市工资水平,制定适合本地区工资增资政策,提高工资水平;二是鼓励企业制定规范的增资制度,推行绩效工资和奖金等措施,切实提高中小企业员工工资水平;三是建立增资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注重增资的可持续发展,劳动监察部门做好对企业增资落实的监督。 坚持双创政策,优化就业资源,拓宽收入渠道。全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优化劳动力资源,继续提高就业率。 完善社保建设,继续精准帮扶,攻克低收难关。一是增加社保扩面覆盖面,打破城镇内部二元结构社保体系,提高城镇低收入人群和入城农民工养老、医疗、失业等方面基础保障,与城镇居民保持一致;二是关爱特殊低收入人群,实施精准帮扶,对贫困户中残疾人员、无劳动能力人员、长期病伤人员等特殊低收入人群,既要保障基本生活需要还要保障其在治疗和养护方面的帮扶。(邹慧 王心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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