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
《茂港名人录》之坡心(六)——五次见过毛主席的李秀英
李秀英近照(图:欧叔元) 六十年代《广东画报》封面人物——李秀英(图:欧叔元) 李秀英,女,坡心镇潭阪圩人,1930年5月生。 3岁,被卖给地主做婢女。7岁就下地干活,操持家务。1954年,她被推举为农业互助组组长,25岁时当上了初级社主任,一年后,又当上了高级社(红十月社)主任,“文革”期间,李秀英担任了坡心公社副书记,一直到1988年退休。 李秀英先后被评为县、地区劳模,广东省特等劳模,1957年她出席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获全国劳动模范的光荣称号;1958年11月19日,广东省新闻记录电影制片厂(珠江电影制片厂前身)拍摄坡心农业丰收景象,李秀英和该乡农民第一次上电影镜头。同月 ,她出席全国妇女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大会,被授于“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同年12月,她又代表坡心公社出席全国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生产者代表大会,亲手接过由周总理签署的“农业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的奖状。与会期间,受到毛主席亲切接见。她从五十年代以来,七次上北京开会领奖,五次见到毛主席。 1965年,李秀英以劳模代表的身份参加赴越考察团,前往越南考察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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