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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名省级“非遗”传承人均获财政补贴4000元
为了更好地改善茂名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的生活状况,鼓舞传承人对艺术追求的信心,春节期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将省财政用于省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贴的每人每年4000元,陆续发放到传承人艺人们手中。 此次获得补助经费的9位传承人是被省命名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艺人。包括信宜飘色传承人“刘天一”,电白高脚狮“谢景文”,茂港单人木偶戏传承人“朱国新、林秀槐”等,他们默默无闻、几十年如一日地坚守着自己的传承事业,为项目的保护和传承作出了重大贡献。发放的这笔补助经费将主要用于改善传承人生活状况、开展项目的传承工作,收徒、办学、教授技艺要领、培养后继人才,参与展览、演示、研讨、交流等活动。据了解,广东将从今年开始提高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补助标准,由目前的每人每年4000元将提高到10000元,新标准和当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的补助标准持平,受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艺人的好评。(于双利 赖阳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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