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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黄朴状元墓昨立文物保护标志说明碑(图)
清明节虽然已经过去,但纪念先祖、缅怀先人,保护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脚步却没有停止。昨日,市文广新局及高州、化州文广新局组织为茂名市文物保护单位——状元墓(即黄朴墓)文物保护标志说明碑进行揭幕(见图,茂名日报记者 周泽佳 摄)。 据了解,黄朴字元实,号思谷,出生于南宋时期的书香世家,其曾祖父、祖父及父亲均中进士,为朝廷命官。宋理宗绍定二年(公元1229年),黄朴己丑科状元及第,官至翰林学士,累迁殿阁大学士。因遭受陷害,被贬至高州任太守。其为官清正爱民,深受百姓拥戴。黄朴卒后葬于高州市郊凤鸡岭,又名黄官岭,距今已700多年。黄朴墓于清光绪34年(公元1908年)重修,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形制独特,气势恢弘,建筑艺术精致而考究。其中,墓碑镶“光绪三十四年立”,正中竖刻“宋己丑科状元中顺大夫高凉太守黄朴”字样。是茂名地区极具代表性的古墓形制。2006年被茂名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由于种种原因,未树立文物保护标志说明碑。 据文广新局有关人员介绍,我国十分重视文物的保护和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提倡“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黄朴墓是陈列在茂名大地的优秀文化遗产,是粤西地区特别是茂名地区不可多得的、具有较高历史、艺术和科学研究价值的古墓葬,有关黄朴的史迹在史书、古籍里也不乏记载。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黄氏宗亲加强与文物等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挖掘其文化内涵、加强保护,让这一优秀的文化遗产“活起来”。(周燕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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