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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书店被告侵犯著作权
昨天下午,受市中级法院的邀请,10多名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来到该院第一审判庭观摩一起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庭审。 这是一起原告中国某新闻出版总社诉被告茂名三家书店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原告诉称,今年8月,他们发现三被告经营的书店出售盗版他们的图书《一课三练·单元达标测试》。经举报后,茂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别在三家书店查获盗版图书464册、289册和67册,三被告拒不提供盗版书籍的真实来源,剩余图书也未全部提交执法部门,提供盗版图书的实际销售也不属实,且被告销售盗版图书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原告在当地正版图书的销售。原告认为被告销售的是盗版的图书侵犯了他们的著作权,依法承担赔偿。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原告的诉讼主体是否适格、被告是否侵犯著作权,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等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历时近一个半小时,最后,在主审法官的引导下,原被告双方表示庭后调解解决。 代表委员们在庭审观摩后认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这次知识产权案庭审十分规范,现场秩序好,庭审过程中比较清楚地展示了庭审焦点,也很好地保障了诉讼双方的权利。通过庭审观摩活动,不仅加深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庭审活动的了解,也有力地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了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据了解,这是自今年7月市中院启动“百庭观摩”活动以来,第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观摩庭审。(朱文军 邹辉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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