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随着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医保报销待遇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参保积极性空前高涨:全市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607万多人,参保率10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人数达41.6万人,参保率98.5%。 全民医保目标实现 我市2000、2008和2002年分别建立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10年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2012年,我市合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期间,我市先后开通了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医疗保险通道、递次降低起付线通道、失业人员享受医保通道、企业退休人员进入医保通道等十个通道,把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等各类人员纳入了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目前,我市初步实现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目标。 报销待遇逐年提高 据悉,我市201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惠民政策给广大居民带来更多实惠: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的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300元、500元,市外医院700元;乡镇卫生院、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0%、85%、70%、55%。普通门诊年度限额为60元。恶性肿瘤、地中海贫血、尿毒症等17个病种纳入特定病种门诊管理,按住院费用报销规定报销门诊费用。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住院报销、普通门诊统筹、特定门诊、个人帐户四部分,其中住院报销按规定扣除起付线金额外,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85%。职工和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 医保服务不断优化 经过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强管理,我市医保服务手段已做到“四实现”:一是实现了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全市165家定点医院及46家普通门诊统筹定点门诊全部实现联网即时结算;二是实现开展了异地联网结算,市社保局与广州市14家有代表性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解决了参保群众异地就医垫资数额大、报销周期长的问题。三是实现社会保障卡应用,从今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茂名市社会保障卡;四是实现“统一受理,集中经办”医保业务运行模式,所有医保业务窗口均能受理医保业务。与此同时,便民措施也做到了“三简化”,即简化门诊特定病种年审手续,取消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特定病种预划拨年审规定,将年审手续与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整合办理;简化出院结算手续,取消参保人员凭结算卡办理出院结算手续;简化生育保险待遇申办手续,取消了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前登记申办手续,大大增强了医保经办的人性化,深受社会好评。(陈牧云 江允武 车子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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