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带领立法调研组到我市调研
昨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带领立法调研组到我市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就《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修改草案征求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吴杰斌、副主任马学友出席会议,全国和省、市、县、镇级共30多名人大代表参与了座谈。 会上,代表们对《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仔细解读和逐条讨论,踊跃向调研组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修改建议。据了解,该条例二稿征求意见稿共分6章45条,增加了集体协商、争议处理等内容,并提出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企业工资结构、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等事项进行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其中包括工资结构、工资标准;工资支付办法、支付时间,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幅度和调整办法等。征求意见稿还对劳资双方协商代表组成,集体协商履约时限以及地方总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的责权进行了规范。 肖志恒认真听取代表们的发言,不时与大家进行探讨。他在介绍《条例》出台的背景时指出,该条例旨在维护职工的权益和企业的合法经营,规范企业和员工的行为,促进和谐的劳资关系,推动企业健康科学发展。他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和研究,加快修订完善《条例》,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良好的法律依据。他希望代表们能在今后的各种立法过程中多提意见,积极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邓海菲) |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