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茂名检验检疫局鉴定人员对一艘装载阿曼原油的船舶进行查验,发现货物短少1107.585吨,短重比例为0.8%。此差量为今年以来所查验进口原油的最大短重量。 鉴定人员登轮后,在查阅船舶资料和计量报告时发现,这艘香港籍的原油轮来自阿曼费赫勒港,提单数量为139191.36吨,装货港计量实际装载重量为138743.1吨,相比提单数短少了448.26吨,短重比例0.32%。鉴于装货港短少量比较大,可能会涉及到贸易索赔,茂名局鉴定人员特别谨慎,从审查船舶资料,到测量船舱空距、温度,再到查表计算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了认真仔细、反复核查,确保鉴定过程万无一失。 茂名进口原油的卸货方式是通过近海单点系泊作业完成的,与国内其他港口靠泊卸货有很大的不同。相比港内靠泊卸货平稳的海面而言,海上作业的船舶受到的风浪干扰因素影响比较多,船体时常摇摆不定,给鉴定计量工作增加了难度。鉴定人员采用多次测量船舱空距取平均数的方法进行操作,但实际操作起来,船体猛烈地摆动经常导致船舱空距前后测量结果相差大的有十几、二十厘米之多,严重影响测量的准确性。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误差,使测量结果更为接近实际的货物量,鉴定人员逐个船舱反复测量,直到把误差减到最小,将客观因素的影响减到最小化,通过规范而严谨的操作提高测量精度,最终出具令人信服的鉴定结果。 根据茂名检验检疫局化矿科检测的API和水杂数据,此船阿曼原油的净重为138083.775公吨,比提单数少1107.585吨,短重比例为0.8%,远远超出了《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中所规定±0.5%的误差范围。根据国际惯例,货物短重量超过0.5%的,可以依据商检部门提供的鉴定结果进行货物索赔。该局对鉴定的结果已做了上报和备案,并全力配合进口企业做好对外索赔工作。(张翠玲 梁树琛 贺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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