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
茂名房产协会公布诚信公约
近日,在市房地产业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上,我市房地产企业一致向社会承诺,签订合同前,一定向购房人明示合同条文及业主临时公约;实行明码标价,所售房产面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测量,建筑面积标明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面积,决不侵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会议通过的《茂名市房地产行业诚信自律公约》还承诺,严格执行商品房预(销)售制度,及时以楼盘表现形式公示每套商品房的面积、销售及销售状态;不搞内部认购,不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以收取定金、诚意金、会员费等形式收取预定款性质的费用;在购房合同约定时间内向业主交付房屋,不以任何方式囤积房源。严格执行商品房广告管理有关规定,保证广告宣传内容与实际效果一致;不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以任何方式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营造令人放心的购房环境,在商品房预(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相关法律证明,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商品房屋产权登记备案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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