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晚报记者 吴昊 摄 昨日,记者从市房产局了解到,截止去年底,市区廉租房保障户数累计已达3109户,现正在享受租廉租保障的共2085户,其中实物配租622户,领取租凭补贴1463户。累计发放补贴达1300多万元。 调整廉租房准入标准 据了解,针对我市的实际情况,房产局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对廉租房准入条件进行调整: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市区(市直、茂南区、原茂港区)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二、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民政部门公布的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20%(市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560元/月,茂南区、原茂港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550元/月)。三、家庭现住房建筑面积人均少于10平方米(从申请日起算,前1年内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移自有房产产权,导致其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人均少于10平方米的除外)。四、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对符合通过条件的申请对象,实现了住房保障的“应保尽保”。 按月更新信息 据悉,为了让市民更及时和便捷的了解信息,市房产局对住房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保障对象的准入条件、工作程序和审核结果、轮候顺序等采取按月更新的方式,有变动情况的即时更新。与此同时,切实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并轨工作。经审核,156户不再符合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条件,但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条件的住户改为公租房保障,调整了租金,对56户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条件的住户予以清退。 提升服务质量,严把审核关 抓好保障房管理及审核工作,确保服务群众的质量。市区公房管理所对保障房小区进行物业管理,一方面服务群众,另一方面,对住户的财产、居住等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并登记造册,及时发现问题。去年6月与各街道办、区民政紧密配合,开展一年一度的资格审核工作,再次核查收入、住房等情况,及时掌握相关情况的动态变化。据统计,全年审核住房保障申请及审验共7000多户,涉及人员1万多人,清退不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223户。(朱杰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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