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内解决245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2004年以来,市建设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实施十项民心工程解决城镇特困户住房困难的要求,精心组织,深入开展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通过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我市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和相关工作机制,使众多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分享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成果,有效地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据统计,通过从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省市县三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等各种途径,全市累计筹集廉租住房建设资金3687万元,为1234户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家庭和部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共1892人提供了廉租住房保障。全市新建或购买廉租住房累计完成投资4048万元,已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廉租住房280套,建筑总面积1.7万平方米。针对各地财政状况和房地产市场实际,市建设局积极推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住房保障方式,有效地扩大全市廉租住房保障的覆盖面,基本实现了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同时加强对保障对象资格的动态管理。到今年10月底,全市仍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城镇低收入家庭有1133户共1737人。 目前,按照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市正在逐步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从城镇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计划在三年内为符合条件的2450户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保障。市政府已制定了廉租住房建设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具体工作目标分解到市区有关部门及各县(市)政府。 针对我市财政较为紧张的状况,市建设局已会同财政部门积极向省有关部门争取省级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的支持,并研究采取开征政府住房保障专项基金和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廉租住房的办法,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来源,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罗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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