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建设目标和要求,昨天下午,市政府召开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2011年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是:市区计划新增廉租住房1000套、公共租赁住房200套,各县(市)合计新增廉租住房800套。副市长黄心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2009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目标责任制要求和各项政策措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较好地完成了每年与省政府签订的年度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目标责任任务。但目前,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还存在着实际竣工数量远未达到省政府要求,省市专项资金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建设面临用地严重缺乏的困境等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迅速行动起来,力争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黄心强在会议上强调,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设法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进相关工作,确保按质按时完成任务。必须贯彻落实上级要求,进一步认识保障性住房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扎实推进我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2009年以来,各县(市、区)针对上级所布置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做了大量工作,但目前效果不明显。各县(市、区)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清住房保障是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困难的民生大事。针对目前缺乏建设资金、缺乏建设用地和审批手续繁琐等问题,各县(市、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首先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建设;其次,根据本年度任务抓紧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并积极筹集落实保障性住房资金;再次,实施绿色通道,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优化精简审批程序,加强检查考核,落实监督责任。(李宇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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