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港区在2011年率先完成政策性水稻保险任务基础上,今年全区早造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早部署,抓协调,抓落实,截止3月22日,全区已参保水稻面积8.13万亩,实现早造政策性水稻保险参保率100%,率先完成市下达任务。 领导重视,层层落实。该区十分重视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农村的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成立了茂港区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分管领导担任,区有关职能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实施、协调全区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的职能,把落实水稻保险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明确要求各镇在3月23日前完成任务。区主要领导多次过问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确保了全区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积极宣传,营造氛围。政策性水稻保险是重要的强农惠农政策,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该区通过召开会议、悬挂宣传横幅、印发宣传资料、农技下乡培训等宣传方式,积极宣传水稻保险条款内容、保费补贴办法、定损赔付办法等主要政策,特别是大力宣传去年受台风的影响造成减产,参保农户得到了应得的赔偿而减少损失的事例,积极引导广大农户算好帐、算准帐,让农户充分认识到参加保险是花小钱、保大安的最有效方式,使水稻种植保险政策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调动了农户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在工作中,各地、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农业部门作为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工作协调和沟通,会同保险公司到村、到户、到田头广泛宣传水稻种植保险政策,并积极发动种植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贫困村帮扶单位为贫困户购置保险;财政部门认真做好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专款专用;金融办加强与区内金融机构的协调沟通,确保了农户保费的及时划转;保险公司及时做好保险承保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市场秩序和广大农民的利益,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各镇(街道)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发动本辖区的农户参保。各地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有力地推动了该区水稻种植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结经验,扎实推进。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该区结合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在总结去年以种植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贫困村帮扶单位扶持贫困户等为突破口,取得超额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的经验的基础上,今年积极创新,如沙院镇实行领导包村负责制,率先在全区完成任务,小良镇在征得农户同意基础上,实行代扣代缴,简化程序,方便群众,提高了效率,为今后工作摸索出一条可持续方法。 加强督查,狠抓落实。3月9日,区组织专项督查组到各镇进行督查,对督查情况及时向全区发出通报,有力地促进工作开展。同时实行每周一通报制。让各镇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学习先进经验,比学赶超,对未完成村委会点名,通报全区。(杨仁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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