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农业局农机化办获悉,省已下达我市2012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2148万元,约占全省总量的8%。其中茂南区147万元,茂港区109万元,信宜市336万元,高州市501万元,化州市509万元,电白县546万元。省农厅要求,全省各地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第一批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为更多地争取第二批补贴资金打下基础。 据了解,今年省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改革变动很大。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今年我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改革内容有八项: 将结算下放。从今年下半年起,将结算(第二批中央资金)由省下放至各地以上市和各省县。 全国联网。从2012年起全省使用由农业部统一开发的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与财政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性和工作效率。 成立由县领导牵头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县领导牵头,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农口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 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强化县级农机部门内部约束机制,必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问题的初步意见,须由集体研究决定,经县级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实施,并报省级农机主管部门备案。 增加了《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须经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县级财政部门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将先审批后公示变更为先公示后审批。补贴对象申请时由工作人员将相关信息录入网络,在网络上和村中公示7天无异议后,经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县级财政部门联合确认并签字盖章即完成审批程序。 强化信息公开。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切实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要将补贴政策内容、操作程序、举报电话、资金规模、执行进度以及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在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平台的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还要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公布到村。至少每半月公布一次各县(市、区)补贴资金使用进度。 强化监管。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并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关若霜 黄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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