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
全市农民去年购置补贴机具三万台(图)
两万农户受益3000多万元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让农民受惠,我市农业逐步实现机械化耕作 记者 黄信涛 摄 去年市农业局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做到“三个严禁”、“四个禁止”和“八个不得”,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2011年,省下达我市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786万元、省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0万元,分别完成任务100%和72.63%。全市农民购置补贴机具30016台(套),育秧盘23.09万块,受益农户达21263户。全市没有发生虚假购机、乱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实现了补贴资金和农机人两安全。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是一项强农惠农政策,市农业局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定,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禁止向农民收费、禁止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禁止向补贴产品经销商收费、禁止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向企业和农民收费。严格执行农业部规定,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化推广机构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市农业局与省农业厅和各县(市、区)农业局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扩大宣传,规范操作,加强管理,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检查监督各地执行的纪律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任务。(关若霜 黄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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