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
车税调整 车市有望走旺
预计拉动中小排量汽车销售走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具体包括: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汽车消费税调整后,对目前的车市影响有限,但对汽车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意义深远。 近日,记者从各大车城了解到,汽车消费税调整后,对车市是一种利好,排量1.8升以下的轿车销售有增长的势头。排量1.8升至3.0升的轿车销售不温不火,排量3.0升以上的豪华轿车销售相对减少,但作为高端消费群体非富则贵,消费税增加的税率对高端汽车的销售影响不大。据了解,我市排量3.0升以下的轿车占轿车市场的九成份额。进达汽车城相关人员表示,小排量汽车消费税降低,一定程度上增加小排量汽车的销售量。明湖、五洲、京粤车城的相关人员表示,国家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既有利于降低汽柴油消耗,减少空气污染,促进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实现。同时中小排量的汽车受我市消费者的青睐。预计在小排量汽车销售增长的形势下会进一步拉动中小排量汽车销售走强。加上临近年尾,又到汽车销售旺季,车市有望整体走旺。(李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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