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了三十多年,一直扯不清法与权之间的关系。仅从文字和含义来看,好像法大于权。可细看现实生活,又不是如此。 从造型上说,法,以水为偏旁,在水中来去也。虽说万物生长靠太阳,可万物的生长却也离开不水,可见水的重要性了。而权,以木为偏旁,让人想到,权就像一棵大树,立于天地间,越是茁壮,越容易遮荫蔽日。可树再大,生长终究离不开水,故此,法应大于权也。 从含义上看,也应是法大于权。法,对所有公民适用,犯了法,不论权力多大,也应受到制裁。而权,只在一定范围内适用,超出这个范围,有时便起不了作用。当然,由于人的聪明灵活性,把权串联在一起,形成一张网,把适用范围向外延伸,这就另当别论了。因为,这不是法的最初本质。 可是,纵观周围,发觉以上观点并不怎么适用。终究,法是人订的。人没完人,订出来的法自然也不可能绝对完美,于是,聪明的人们便钻着法律的空子活着,甚至打着法律的晃子招摇过市。拥有权力者,更可置法律于度外。正如人们常说,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在某些人眼里,法律如规矩一样,也是死的。 究竟是什么原因,可使某些人将法律渺视至如此程度呢?我想,与大多数人的目光和认识有很大的关系。法如水,隐藏于泥土之下,默默地润育着树的成长,静静于江河流淌,载着船舟前行。而人们的目光,常常仰视着树的高大茁壮,忘了脚下的泥土和水分;常常激昂地欣赏着船舟上扬起的帆的风采,却忽视了是因为有水,船舟方可航行。 也正是人们这种惯性目光,使得树也忘了自己是吸收着水分成长的,以为自己的生长只是靠太阳。可是,凡事皆有个限度,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超越一定的范围,水便发怒了。重则把由剥光了皮和叶子的树造成的舟,瞬间葬身水底,轻则不再供给水分,把树一天天地折磨,慢慢干枯至死。 法律和权力一样。拥有权力者,在一定范围内违法,也许由于人们的惯性目光,可以视若无睹,可一旦过甚,超过人们的承受范围,人们便会反抗,法律也会举起屠刀,立即处斩! |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