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析: 人人都知道,胡适(原名胡洪骍,字适之,1891-1962)是中国新诗的开山者。他1914年就开始用白话翻译外国诗;1915年开始尝试写作白话诗,到1916年已为数不少;1918年开始在《新青年》发表;1920就出版中国第一本新诗集《尝试集》。 通常人们对《尝试集》的评价是不高的,大都喜欢用他自己的话(“缠过脚的妇人永远不能恢复他的天然脚了”——《尝试集·四版自序》)来证明其诗不是真正的白话诗,而是带着旧诗的痕迹。但笔者认为这种苛责是过于严厉了,一则他自己早已说明,《尝试集》者“尝试”(陆放翁诗云“尝试成功自古无”,适之先生反其意而用之,曰“自古成功在尝试”)而已。再者,《尝试集》中还是有些好诗的,比如《梦与诗》以及《四月二十五夜》等几首。一个诗人往往有一两首好诗便能证明他的水平,不必每首都好。 《梦与诗》分三节,都用韵。第一节写“梦”的神奇的“变幻”能力,它可以将许多“平常”的“经验”和“影像”进行任意的变形,从而产生出种种神奇的梦境。第二节与第一节对举,写“诗人”仿佛拥有“梦”一般神奇的能力,可以将许多平常的“情感”和“言语”“变幻”出美妙的诗句来。读这节诗,笔者想到清人叶燮说的“可言之理,人人能言之,又安在诗人之言之;可徵之事,人人能述之,又安在诗人之述之!必有不可言之理,不可述之事,遇之于默会意象之表,而理与事无不灿然于前者也。”(叶燮《原诗》)所以诗人的工作就像做梦,带有天然的幻想色彩,只有这样才能化腐朽为神奇,言平常人、平常话所不可言之理与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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