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半农(1891-1934),原名刘复,1917年参加《新青年》编辑工作,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积极倡导者之一,著名的诗人和语言文字学家。他是中国最早在《新青年》发表白话诗的三位作者之一(另两位是胡适、沈尹默)。出版的诗集有《瓦釜集》(1926)、《扬鞭集》(1926)等。 《叫我如何不想她》这首诗在形式上的整饬,一望而知。全诗四节,每节五句:前两句都是七字,大体都是三个音步,并用韵(除第一节),如第四节的“枯树/在冷风里/摇”、“野火/在暮色里/烧”;中间的第三句都用单独一个“啊”字,这在某种意义上有时代的烙印,新诗初期,抒情手段还比较单一,诗人往往用感叹词直抒胸臆;第四句都是八个字,大体上音步仍然是三个,第三和第四句的短长之变,则在整节诗中造成了节奏的大幅度改变;第五句每节相同,都是“叫我如何不想她”七字,造成一唱三叹之感,同时第五句还和第四句押韵(除第二节外)。因此,这首诗可以看作是广义的格律诗,即在一首之内形成固定格律,但不追求每首诗都相同,因此又保持了新诗的自由。凡写新诗而追求格律的,大都持这样的态度,如闻一多、徐志摩,以及许多写十四行诗的中国诗人等。刘半农本人曾在文章中提出过“破坏旧韵,重造新韵”以及“增多诗体”的主张,可见诗人对新格律的探索是出于高度的自觉。实际上,格律即是语言的音乐性的表现,非常有助于抒情,古典诗歌正是因为它本身偏重于抒情,所以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了各种格律。有些现代诗若还以抒情为目的,是可以考虑格律的运用和再造的;但如果有些诗不再以抒情为目的,则另当别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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